尚一网讯(记者 蒋文辉 通讯员 何勇)为推进节水工作,近日,常德市发改委与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常德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市本级在2018年5月1日执行,各区县(市)2020年度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县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改革任务。

  我市虽属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但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质性缺水、季节性缺水现象仍然存在。目前,非居民用水量占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约为50%。因此,提高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方案》实施范围为:市城区及各区县(市)城区由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纳入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定额用水管理,并已抄表到户的非居民用水户,以及洗浴、洗车等特种用水户。用水定额实行月定额,依据《湖南省用水定额》标准,按非居民用水户上一年度(市城区为2017年)连续3个月最高用水量的平均值确定月定额标准,定额标准原则上3年不予调整。

  各类非居民用水户,最好按照供水企业核定的用水定额用水,对超过用水定额的部分需缴纳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其中,超定额20%(含)以内的水量加价50%;超定额超过20%不足40%(含)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40%以上的水量加价150%。此外,对高能耗、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两高一剩”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据了解,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为各类别自来水基本水价,不包含污水处理费、二次供水和各种随水代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