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0月17日讯(记者 李璐)省环保厅近日发布全省9月份环境质量状况。9月份,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2%;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3.3%。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14市州城市空气质量吉首数据最好
9月份,全省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2%,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
9月份,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从第14名到第12名)依次是:株洲、永州、湘潭市;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是:吉首、张家界、怀化市。
9月份,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除CO以外,长株潭其余污染物浓度均高于全省均值。
1—9月,全省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PM10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
水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9月份,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2个、占93.3%,同比持平;Ⅳ类水质断面21个、占6.1%,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0.6%,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
9月份,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27个监测结果为达标,水源达标率93.1%。
9月份,“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44个断面达到年度考核目标,16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同比增加8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占83.3%,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总磷平均浓度0.065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7.8%。
1—9月,“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5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其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8.3%,劣Ⅴ类水质(大通湖断面)比例为1.7%。与上年同期相比,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断面增加2个,比例增加3.3%;Ⅰ~Ⅲ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比例下降1.7%,劣Ⅴ类水质比例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