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9月23日讯(通讯员 胡亚辉 罗菁菁 记者 宋美君)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向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等25人诈骗案于9月17日至20日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由于本案涉案人员多,涉域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系衡阳市首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衡山法院受理本案后,党组书记、院长胡家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成一支由资深法官组成的审判队伍,并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集全市80余名警力负责押解被告人,确保了庭审的圆满完成。

  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诈骗团伙均为湖北省仙桃市、汉川市人,在湖北省仙桃市设立了两个窝点,由被告人杨某某向各个窝点提供公民信息。案发后,公安机关从两窝点搜出公民信息共计61000余条。两个窝点人员采取以一线人员冒充公检法某警官电话联系被害人,称其名下银行卡涉嫌犯罪会被冻结,紧接着二线人员冒充110指挥中心以取得被害人信任,随后三线人员冒充银监局“杨科长”以审查后解冻账号的名义要求被害人将自己银行卡上的款项转入“监管账户”的方式进行诈骗。被害人打款后,被告人立即通知取款人到银行ATM机上取款。该诈骗团伙自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29日,已先后诈骗衡阳市、郴州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沅江市、岳阳市等地13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490余万元。

  201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惩治电信诈骗犯罪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全链条全方位打击该类犯罪的网络。本案系衡阳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特大电信诈骗案。

  庭审最后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2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并愿积极退赃,向被害人致歉。衡山法院将对本案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