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4日讯(潇湘晨报 周凌如 实习生 周勤悦 通讯员 黄傲杰)儿子一次次盗窃,父亲一次次赔偿,父亲的溺爱最终没能唤醒迷途的儿子。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廖某盗窃廖某国的黄金戒指,廖某的父亲发现后,立即赔偿了1000元给廖某国。2015年底,廖某在帮廖某望搬家时,将廖某望放在新屋一楼皮衣内侧的一万元现金偷走。事后,廖某父亲又分两次还了一万元给廖某望。屡次盗窃都有父亲善后,廖某却不知悔改,越发放肆,盗窃次数越来越多。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廖某共盗窃作案10次,累计盗得现金16550元,黄金戒指1个。另查明,廖某的父亲积极赔偿全部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多次盗窃,且作案时多次入户盗窃,依法应从重处罚。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积极赔偿了各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综合考量,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廖某入狱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父母对他缺乏管教,最后养成了“顺手牵羊”的不良习惯。在子女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后,父母不能仅习惯于赔偿善后,更应不断加强对孩子的约束管教,切不可因一时溺爱,让孩子受害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