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我感觉检察官好厉害,讲话有理有据,让那个被告人认罪伏法,真的是高水平。”8月14日,参加旁听的一位群众感叹道。

  上午9点50分左右,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魏仙云故意杀人案在新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芳作为入额检察官,以公诉人身份对被告人魏仙云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灿作为审判长依法审理了该案。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国庭审公开网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直播。

  经查明,2018年4月13日凌晨,被告人魏仙云因婚姻感情纠纷与妻子即被害人罗某在家中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魏仙云持扁担将罗某打死,4月14日,魏仙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果,李芳芳检察长在庭审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讯问了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关为魏仙云指派了辩护人,并全面听取了辩护人和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审查全案证据时,检察官发现侦查机关对其中一名未成年女性证人的询问没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取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检察官依法排除了原有证言,并要求侦查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重新进行了取证,完善了证据链,为案件严格公正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过程中,李芳芳检察长举证条理清楚,答辩熟练敏捷,公诉意见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条理清晰、简洁明了,整个证据链条环环相扣。

  在公诉人逻辑严密的讯问和扎实有力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由于该案公诉有力,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魏仙云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目前,检察长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已成为娄底市检察机关的新常态。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为落实员额办案责任制作出了表率,对激发检察干警的办案热情起到了积极作用。

  (原标题: 刚刚!娄底市检察院李芳芳检察长出庭公诉的杀人案当庭宣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