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撞人后,下车看了眼竟一溜烟跑了

  本报8月10日讯  小车撞上电动三轮车,导致三轮车上中年妇女受伤,小车司机下车查看,就在所有人以为他要把伤者送往医院时,肇事者竟然钻进车里一溜烟跑了……小车驾驶员没想到的是,半个小时后,他开的车就被警方锁定。在民警劝说下,事发一个多小时后,肇事司机出现在长沙交警天心大队暮云中队。今天上午,天心交警大队通报了该案。

  7月1日晚10点多,长沙107国道牛角塘路段北往南方向,一辆灰色雪佛兰小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事故,三轮车侧翻,驾驶三轮车的中年妇女受伤。事发后,小车司机马上下车查看,周围群众立刻围了过来。就在路人以为小车驾驶员要将伤者送医时,他返回车上,一脚油门逃离现场。

  “当时是在牛角塘北往南的路段上,这台灰色的雪佛兰小车追尾了三轮电动车的左后方。”天心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刘兵说,据目击者称,小车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伤员之后,趁围观群众不注意,上车之后便匆匆离开。“暮云中队的民警到了现场之后,发现现场周围有一个汽车修理厂,目击证人较多,有人记住了肇事车牌并报了警。经过警务中心的比对,警方联系了车主。车主当时自己本人并没有开车,也不知道是谁开的车。经询问,车主提供了肇事司机的电话,警方也电话联系上了肇事司机。”刘兵介绍道。经过劝说,肇事司机于当晚11点半到天心大队暮云中队投案自首。

  据调查,肇事司机姓李。李某称,自己当时是因为有急事而偷偷把老板的车开出去。由于当时自己没有驾驶证,技术不太熟练,路况也不是很好,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突然发现前面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躲避不及时,就发生了碰撞事故,下车之后查看,发现伤者伤势不重;考虑到自己没有驾驶证,报警也会受到处罚,李某觉得路人在黑夜中记不住车牌,就上车逃跑了。

  8月7日,交警部门对李某进行了处罚。李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李某已于当日被送至长沙市拘留所执行。

  据民警介绍,伤者姓陈,为一名45岁左右的妇女,被诊断为轻微脑震荡以及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目前已基本恢复。

  ■见习记者 满延坤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郭祉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