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李昭菲 曾海滢)“金六福”是珠宝行业的知名品牌。某金店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品牌名称。昨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了这起知识产权案,被告鸿福饰品店、提供场地的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均受到法律处罚。

  2016年,原告罗志红申请到了商标“金六福尚美”,授权自己旗下两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该品牌逐渐在湖南、广东、贵州等地流行,直营店及加盟店将近200家。可在去年11月,罗志红陆续接到长沙加盟店和消费者的反映,称有金店擅自以“金六福”为名对外销售珠宝。经过求证,罗志红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涉案的长沙雨花区鸿福饰品店和湖南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同时,他旗下两家公司则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再向两被告公司索赔10万元。

  昨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原告律师指出,2017年11月,被告长沙雨花区鸿福饰品店在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新星小区广场南侧嘉年华超市内一楼开设了一家“香港金六福珠宝”专柜,其产品、店招、装潢、包装盒等均突出了“香港金六福珠宝”“金六福”等商标字样。与此同时,湖南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还向消费者开具销售等额发票。两公司的做法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此,被告律师认为,己方并没有侵权,鸿福饰品店曾与香港金六福首饰有限公司达成过授权协议,后该公司于2017年5月撤销。在销售珠宝过程中,也没有使用“金六福尚美”的全称,不存在商标侵权。而嘉年华公司作为场地提供方,提供发票也只是帮朋友,并未从中获利,故也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现场对当事双方的商品进行比对,分别从读音、形状、涵义三个角度研判。法院认为,被告雨花区鸿福饰品店的宣传、销售行为,确实侵犯了罗志红的商标专利权。被告湖南嘉年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雨花区鸿福饰品店提供场地和发票,构成帮助侵权行为,故应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雨花区鸿福饰品店使用已经不存在的香港金六福珠宝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且企业名称中的字号“金六福”与原告湖南金六福尚美珠宝有限公司和原告金六福珠宝有限公司构成近似,属于易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湖南嘉年华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为其提供场地,构成帮助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考虑到商标的知名度,商品的售价,被告销售商品的规模,以及原告的加盟费等证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公司停止侵害原告罗志红的商标专用权标识和相关商品,停止不正当行为。同时,还需共同赔偿罗志红经济损失10万元,共同赔偿罗志红旗下两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法官提醒

  学会留证,规避风险

  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杨文滔介绍,去年,长沙中院共受理了知识产权案5000多起。今年1月至今,已经受理了2000多件知识产权案件,案件数量呈现递增的趋势。在湖南,涉著作权案件最多,其次是商标类案件。

  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案,如何应对呢?杨文滔说,最重要的是用证据说话。以商标侵权案件为例,对买家来说,要收集商家销售商品的证据,譬如发票、电脑小票,证明自己确实是从这里买的。对商家而言,一旦成为被告,就要主张是该商品从上游商家买进来的,要有进货凭证、上游商家的营业执照、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自己对商品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属于合法来源。根据商标法规定,如果能够提供合法来源,那么就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