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前,我国残疾人数量已超过8500万,由于在感官、肢体、智力或精神方面遭受长时间的损伤,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更应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保护,然临湘一男子却将罪恶之手伸向了他们。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强奸、抢劫案,被告人何某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6月24日13时20分许,被告人何某驾驶一辆白色踏板摩托来到被害人余某(女,21岁,系聋哑人)家中,谎称帮余某介绍工作将其骗上摩托车。然后,何某将余某带至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的一杂草地,以拖拽、打耳光、用竹条抽打等暴力手段强行与余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何某在穿衣服时又抢走余某裤子口袋内现金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某系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可从轻处罚,其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折翼天使”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对他们的保障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任何对残疾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