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胡呈慧

  自2月2日案件移交到芙蓉区纪委、区监委,到3月19日案件解除留置措施,省农科院生产管理处财务科出纳倪向军涉嫌挪用1501万余元公款的案件审理终结,前后用时仅一个半月。记者近日从芙蓉区纪委、区监委获悉,目前,倪向军已经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悉,这是该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由省市纪委、监委指定办理,并办结移送审查起诉的留置案件。

  2月2日,倪向军案由省市纪委、监委指定芙蓉区纪委、区监委办理。芙蓉区纪委、区监委于当日成立“2·2”专案组,当即开始初核。经初核后,于当日对倪向军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因该案案情重大,涉及金额特别巨大,2月3日,经上级纪委、监委批准,芙蓉区纪委、区监委对倪向军采取了留置措施。”芙蓉区监委委员舒序松介绍,这起案件查办难度特别大。

  据查,倪向军挪用公款的行为历时6年,金额高达1501万余元,同时金额特别分散,对账难度很大。“倪向军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挪用公款行为,前后累计2000多天。”舒序松说,案件涉及1个对公账户、2个私人账户、4个公司账户和10家彩票店,专案组需要将倪向军每月制作的假对账单明细与银行、单位和彩票店等进行对账审核,“查案时,工作人员每天工作到晚上12时是常态,形成了10多本案卷,最终查清了上千笔账目的来龙去脉。”

  经查,倪向军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直接支取现金、虚列名目开具现金、转账支票等方式,挪用公款1501万余元,其中1485万余元用于购买体育彩票,15万余元用于生活开支。在此期间共归还295万余元,尚有1205万余元未归还。

  3月19日,芙蓉区监察委对倪向军解除留置措施,并将其涉嫌挪用公款的事实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自芙蓉区监委成立两个月以来,芙蓉区纪委、区监委共对5人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对象留置时间比上年纪委“两规”和检察机关侦查合计用时缩短50%以上。

  “攥指成拳,这样打出去就更加有力,才能发挥出‘1+1>2’的效能。”芙蓉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跃斌透露,芙蓉区监察委正式挂牌成立后将工作力量向一线倾斜。以“2·2专案组”为例,共计抽调包括6名原纪检干部、7名转隶干部在内的13名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统筹调配办案力量,使力量更集中、配置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