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3月31日讯 3月31日上午九点左右,在雨花区大唐路附近一建筑工地内,一名正在高空作业的工人,不慎坠落,事发后,圭塘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目击者介绍,坠楼男子姓冯,今年46岁,是这家工地的施工工人。事发时,他刚爬上手脚架准备作业,不慎失足从四楼坠落,由于伤势严重,冯某不治身亡。
记者了解到,该施工工地正在建设的是一家企业办公场所,手脚架也是三天前刚刚搭建而成,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必须携带防护工具。工地监管人员表示,在高空作业时,都会监督工人携带安全防护工具,但往往工人在作业时,却忽视了安全防护工具的重要性。
目前,圭塘派出所民警已介入调解赔偿事宜。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在施工作业期间发生坠亡事故,施工单位因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