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案例通报。
    1。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原楠木溪村党支部书记杨元元、村主任田其兵、秘书丁友春、妇女主任瞿代英平分产业引导资金问题。 2015年,原楠木溪村将38000元应由建档立卡户领取的产业引导资金自定标准予以平分。杨元元、田其兵、丁友春、瞿代英四人身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组织召开研究平分产业引导资金的专门会议并违规予以分配。2017年12月,杨元元、田其兵、瞿代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友春因在处分影响期内,2017年12月,丁友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定区茅岩河镇扶贫专干熊敏、茅岩河镇洞子坊村支部书记杨关金精准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茅岩河镇扶贫专干熊敏、茅岩河镇洞子坊村支部书记杨关金,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员”清理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四类人员”董某和向某长期未清理并享受国家扶贫政策扶持,造成较坏社会反响, 2017年4月,熊敏、杨关金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武陵源区协合乡插旗峪居委会副书记、主任李宏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问题。2016年李宏任原抗金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2015年实施的260亩楠竹低改项目向区财政局报账,取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36100元,其中虚报冒领41100元,用于村务及其他开支。2017年12月,李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慈利县东岳观镇陡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万中华,原村两委委员张家霞帮助他人骗取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问题。2014年8月,陡溪村村民吕某向该村申请五保供养,同年9月,在明知吕某有两个女儿的情况下,张家霞仍为吕某填写《张家界市慈利县农村五保对象入户调查表》且未如实填写赡养人情况,万中华仍在该表上签署了同意呈报的意见。之后,吕某的相关资料通过了民政部门审核,吕某先后领得“五保户分散供养补贴”共4960元。此外,万中华与张家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万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家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慈利县溪口镇渔家村原临时党支部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明洪在民政救济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月,朱明洪在任慈利县溪口镇原立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溪口镇民政所拨付重灾救助资金11000元,在没有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和党员组长代表会议情况下,分配给其父朱某1000元、其妻李某500元、其子朱某1000元。2017年7月朱明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桑植县澧源镇西界村支部书记樊春生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桑植县澧源镇原黄金塔村以支部书记樊春生名义填报退耕还林兑现大户到期分解表,将承包大户黄某、何某承包期满后的退耕还林面积共167.5亩分解到樊春生名下,其延长期补贴资金分年度拨入樊春生个人账户上,共计拨入补贴资金111875元。期间,樊春生将补贴资金上交村级账户23100元,其余88775元未纳入村级账户统一管理核算,由樊春生个人违规保管,用于村级事务支出。2017年12月樊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桑植县沙塔坪乡原村党支部书记葛山荣截留挪用“两项制度衔接”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上级分配给尼古田村51户220人 “两项制度衔接”资金共计88000元,葛山荣将该资金分配到相关农户账上后,分别要求相关农户将该资金从信用社取出,每户仅拿50元,余下85450元收归村里,由葛山荣用于交纳村民“新农合”、支付村级欠账和其他村级事务开支。另外葛山荣还涉嫌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葛山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