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都市频道3月27日讯 株洲中南蔬菜批发市场的消防通道经常被车辆堵塞。株洲市荷塘区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对违章停车车辆进行现场锁车。明明是件好事,为什么又引起市民的不满呢?

  株洲市荷塘区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在中南蔬菜批发市场现场执法,对违章停车车辆进行现场锁车,在缴纳100元罚款后,当场开锁放车。

车主由于违章停车被城管当场处罚100元并当场提出了质疑。车主由于违章停车被城管当场处罚100元并当场提出了质疑。

  与执法者耳语,不缴罚款解锁离去

  这台面包车同样停在禁停区域,不过车主似乎和城管队员很熟,耳语了几句没有缴纳罚款,车子就被解锁了。

城管队员坦言 “ 没地方停 ”城管队员坦言 “ 没地方停 ”

  3月22日下午,一名身着城管制服的执法人员将自己牌照为湘BU5579的私家车,停在中南蔬菜批发市场的禁停区域。为了遮人耳目,他自己给自己的车上了一把锁,然后离开。

拨打移车电话,城管手机响起拨打移车电话,城管手机响起

  3月23日上午, 一台牌照为湘B01U20的红色越野车停在禁停区域。这台车被上了一把锁而且还贴了一张罚单。罚的车辆罚单上面没有车牌号码,而且车锁根本没有锁,只是套放在上面而已。更重要的是车里有个城管的帽子。

城管开票罚钱,事后捡回票据城管开票罚钱,事后捡回票据

  部分车主交完罚款后,便随手扔掉了处罚票据。不过,现场的城管队员每当发现有遗落票据,便会迅速捡起,放回自己的口袋。原来只要能将开出的票据捡回来,就意味着相应的这笔罚金不用上交了。

“ 现场罚款 ” 有依据“ 现场罚款 ” 有依据

  市民对于城管现场处罚的质疑,株洲市荷塘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易洋华表示他们的罚款都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

  根据 2004 年《湖南省政府关于在株洲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规定,将部分占道停车的处罚权限从交警部门移交给了城管执法部门。所以城管部门对违章停车有处罚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规定,50 元以上,1000 元以上的罚款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城管罚单和车辆年检并没有联网,所以导致被处罚对象不能到网点交罚款。

  易队长表示,他们的罚款票据是正式财政收据,城管执法人员严禁私自接触、回收罚款票据。一经查实,他们要严肃处理。

  对于这两名城管执法人员自己带头违章停车的行为,株洲市荷塘区城管大队表示他们将开会研究后做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社科院副研究员郑自立表示,作为执法者首先也好自己守法,执法才会服众。执法者自己带头违规违法,是纪律意识不强、特权思想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