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7日讯(记者 王文)长沙市住建委今天下发《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即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差别化调控措施,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需求。

  《通知》明确,长沙市限购区域内“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含定向限价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144平方米以下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应优先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大于144平方米户型的,按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执行。

  《通知》所指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包括: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文件施行后离婚且不满1年的不包括在内)、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

  《通知》规定,项目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少于或等于符合上款规定的可售房源数,按首套刚需购房群体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销售;开盘前积累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数量大于符合上款规定的可售房源数,在全部登记的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中进行摇号销售。项目开盘3日后满足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后的剩余房源,按长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执行。

  《通知》要求,优化首套刚需购房群体购买存量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服务,设置优先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窗口,全面加强市场房源信息服务。

  此外,开发商不得对首套刚需购房群体另行设置不合理要求与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加强对房屋销售的指导和网签备案管理,长沙市住建执法局将联动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执法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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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优先选房操作流程

  1。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开盘3天前将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2。开盘前3天,开发商须在售楼部集中登记首套刚需购房人员。

  3。未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按报送的不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达到摇号条件的项目,应按报送的摇号销售要求及流程选房销售。开盘后3天内,开发商应将选房确定名单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和市住建信息中心备案。

  4。申请购房资格时,申请人信息应与报送的选房确定名单一致。如有变更,购房人员须在摇号名册的候补名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