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6日讯 26日,记者从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了一起在衡阳市区域内长期充当“地下执法队”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蒸湘区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经依法审查查明,去年12月2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宋某等人召集周某、伍某、贺某、蒋某等1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持管杀、钢管、棒球棍等管制刀具,蒙面冲击、打砸衡阳市某楼盘售楼部,并殴打现场工作人员致多人受伤,其中2人轻微伤。另据侦查机关查明,该团伙系以陈某等人为首,周某、伍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去年8月份以来,该团伙在衡阳各地专业承接“了难”、暴力追债、非法阻工、打架斗殴等业务,充当“地下执法队”,先后实施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卖淫等在内的19起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蒸湘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抽调侦监部门精干力量依法提前介入,查阅案卷材料、与侦查人员商议案件的取证及定性问题,规范和引导案件依法、及时、客观、全面进行侦查取证工作。该案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后,该院安排专人加班加点阅卷、提审,依法从严从快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李建辉 谢衡兰 刘怡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