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制民生频道 2 月 15 日讯 投资有风险,大家伙一定要谨慎。

  近日,(株洲)茶陵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涉案金额高达 1700 多万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 年年底,茶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茶陵县教育局接到多名群众反映情况,称在该县开办幼儿园的谢某某借钱不还,而且数量还非常大。分析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民警敏感地意识到,这绝不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于是就开展了调查工作。

  茶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蔡胜坤介绍, 当事警方初步掌握的涉案金额就有 500 多万元,谢某某许诺给借款人的月利息高达一分到四分不等,这是极不正常的。

  民警调查发现,谢某某在茶陵县开办了三家幼儿园。从 2013 年开始,她以自己开办的幼儿园需要购买校车、办校扩建等由头,以远高于银行利息作为诱饵向当地居民郭某、谭某等人借款。

  此外,谢某某还采取亲戚拉亲戚、朋友拉朋友的方式向另外的当地居民借款。借款到手之后,谢某首先都会以高利息给借款人尝一点甜头,然后再以各种理由推脱,既不付息也不还本。

  蔡胜坤介绍, 谢某某许诺的最高的月利息达到了 8 分到一角,以借 10 万块钱为例,一角的利息,那么一个月就是 1 万块钱利息,一年就是十二万元。

  据目前调查的情况统计,谢某谋共向当地的 105 名群众借款,数额高达 1700 多万元。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谢某某目前已被移送起诉,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表现形式多样,大致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其常见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大特征,所以市民选择投资项目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