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第一轮,省委巡视组对省工商联、省台办、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文联、华菱集团、湘投控股、建工集团、长丰集团、湘电集团、煤业集团、轻工盐业集团、华升集团、天心集 团、海利集团、新物产集团、兵器集团、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机场管理集团、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信金融控股集团、发展资产管理集团、高新创业投资集团、基础 建设投资集团、湖南担保有限公司、体育产业集团、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吉祥人寿保险公司、演艺集团、潇湘电影集团、水运建设投资集团、稀土产业集团等 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视,对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蓝山县开展了常规巡视。近期,省委巡视组将陆续向上述地区、单位反馈巡视意见。湘纪君也将 陆续摘要发布有关情况,敬请关注。

  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省农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唐会忠指出,省农委(含原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农业厅)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坚持转作风,纠“四风”,努力服务全省“三农”工作大局,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和机关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绩。

  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政治纪律方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缺乏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对分管处室及单位咬 耳朵、扯袖子不够;“有案必查”没有完全落实,对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没有认真筛查和初核;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状况;个别班子 成员在政治上不够敏锐;系统内基层党建存在死角。在廉洁纪律方面,部分招投标不够规范,突出表现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方面;处室和参公二级单位有依附 行政权力自行收费或设立经营实体的情况,带来一系列的廉政风险;少数工作人员违规参与职权范围内科研项目,不符合主管部门人员与项目组的利益回避原则。在 组织纪律方面,不少干部对用人导向有议论,有看人下菜的情况,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映较多,存在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的情况;干部 人事工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在其它纪律方面,“机关二院”建设、原农机局总公司改制等突出遗留问题处置不力;“四风”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中层骨干“四 风”的惯性积习仍在;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监管不力,使用效益不高,向省本级及二级机构倾斜严重,还存在套取骗取资金的现象;工作上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对事关 长远、事关大局的问题关注不够、办法不多。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唐会忠说,2013年以来,省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 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湖南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选任机制,不断完善省属监管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

  但是,在巡视中也发现了国资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导向意识不够强, 对问题线索分析研究不够;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对涉及监管企业的信访线索,存在“一转了之”的现象;纪委“三 转”不到位,企业纪委书记缺位或者兼职、纪检监察机构其他业务缠身影响聚焦主业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国企决策失误追责不严,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存在 重程序监管、轻监督服务,重业绩考核、轻决策追责现象;国资委党委没有及时修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规则不规范,某些内容缺失或违规;对监管企业的党组 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不力,“两个交叉”做到了,但“四个同步”仍未到位;对领导干部辞职到监管企业任职存在把关不严,对一些中央和省里的管理规定求搞变 通、打擦边球。某些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监事会违规领取补贴报销费用,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存在违规获利不良行为和监管不力的廉政风险,存在违规套取挪用 培训经费的现象。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中层领导干部结构不优,轮岗不够;干部在企业兼职手续不齐、清而不退。机关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监事会过度依赖中介 机构开展工作,对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