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林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说,“这是我男友,我们俩想结婚。证件我们带齐了,给我们登记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愣了一下,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孙文林说,按照《婚姻法》的总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那么,男女都应平等地享有与男性结婚的权利,也平等地享有与女性结婚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随后,孙文林找到了湖南省民政厅进行投诉。该厅相关部门回复,若涉及到官员贪腐问题,可以向纪委反映,如不依法行政,可去法院起诉。

  考虑到走司法途径比较耗时,孙文林辗转找到了芙蓉区民政局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让他继续去找婚姻登记办。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孙文林决定找律师起诉民政局,阐述他对《婚姻法》的理解。

  可是,当他找的律师拿出庭函时,再次受阻。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以案件敏感为由,让律师不要代理。无奈之下,孙文林找了另一位律师石伏龙代理此案。

  21日下午,芙蓉区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获悉孙文林起诉的事,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他们是依法行政。

  支持与反对之声长期博弈

  对于儿子与“男友”登记结婚的事,孙文林的家人表示支持。孙母说:“不管社会上如何歧视我的儿子是同性恋,我都会坚定地站在儿子这边。”

  孙文林说,14岁的时候,他就跟家人“通报”自己是个同性恋者。“当时父母没太在意,觉得我年龄太小,尚不懂事。”

  在他17岁那年,因同性恋的事,孙与父亲有一次激烈的冲突,至今记忆犹新。

  孙文林回忆,奶奶70岁生日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好不热闹。有一位大伯坐在他旁边,随意问了他一句:“长这么高,这么帅,有没有女朋友啊?”孙几乎不假思索地回复:“我不喜欢女的,我喜欢男的。”说完,孙留意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父亲,正狠狠地瞪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