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2015湖南政务新媒体高峰论坛明天召开 议程公布

  新浪湖南讯 @长沙律师陈平凡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2012年度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多年来一直关注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并致力于通过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同时,他还对自媒体知识产权问题有深入的研究。

  12月11日, 2015湖南政务新媒体高峰论坛将在长沙召开。值大会召开之际,新浪湖南专访@长沙律师陈平凡,探讨互联网特别是自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下为采访实录:

  互联网+ 时代没有“大”律师 只有“专业”律师

  新浪湖南: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互联网?

  陈平凡:我关注互联网这一块也算比较早,特别是2011年还是2012年的时候我出了一本书叫《云计算法律问题研究》,当时出版是中国最早研究云计算法律问题的。

  新浪湖南:谈谈互联网发展对律师行业的影响吧

  陈平凡:我觉得国家把互联网+上升成为一种国家战略,作为律师应该也要非常关注互联网+,各行各业都会要互联网+。我觉得,现在跟以往做律师是有区别的,以往互联网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大数据没有形成,客户选律师的时候,是凭熟人给他介绍,比如说我认识某某律师给他介绍。以前的选择可以叫感性选择,但是未来选择一定是理性选择。

  新浪湖南:互联网+时代,如何满足客户需求?

  陈平凡:客户的需求对法律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客户将来选择律师一定会利用大数据,这个律师做过哪些案子,写过些什么文章,这些什么类型,得过一些什么奖是很清晰的。如果这个律师,宣传的再多,光环再耀眼,但实际上他没做过这样的业务,那么在客户选择法律服务的时候,他不会像以前那样那么盲目,他将不会选择这个律师。

  互联网+ 对律师行业最大的影响,就是促使律师服务专业化,只有做更多的同类型的业务,才能让一个人更专业。律师的“专业”要靠什么?要靠大量的同类业务磨砺堆积。所以未来只有专业律师,没有什么名气大的律师。名气大的律师比不上专业律师。

  律师跟自媒体是最好的一种结合

  新浪湖南:律师行业如何与自媒体结合?

  陈平凡:律师跟自媒体是最好的一种结合。其实,很多种职业都需要跟自媒体的结合,因为自媒体可以彰显个性、可以展示自我、也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律师主要和法律打交道,法律则与每一位公民密切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果利用微博等自媒体阵地,把自己的办案心得体会,把自己的观点通过自媒体表达出来,一是能够彰显法治的力量,推动法治的进步,二是能起到“普法”的作用。

  新浪湖南:您对于微博版权问题有关注吗?

  陈平凡:我们很早就关注微博的版权问题,我们说,微博140个字,字数很少。字数少是不是就不存在“知识产权”?是不是就不能保护了?我们也邀请了一些,法学专家还有些实物方面的专家,在一起开过微博方面的研讨会。现在主流的观点,倾向于微博是有版权的,应该保护的。但是这种知识产权的发展,往往是跟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的,所以在微博版权的保护这条路上面,我有过一个建议,就是做出一条微博原创内容的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