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10个月立案1114件,平均一个月100多件、一天近4件。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果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零容忍
“三升四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市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市委宣传部原调研员张可夫、市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原纪委书记易建华、市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菊华、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良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调研员(市食检中心原主任)彭新凯……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沙纪律审查工作呈现“三升四降”的特点。立案数、结案数、移送数大幅上升。1-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1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3%,涉及县处级干部4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6%,涉及乡科级干部130件;全市共结案924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91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立案数、查处的县处级干部数、县处级干部移送数均排在全省前列。
“此外,在纪律审查中,使用审查措施的数量、时间、比例以及结案时间均有所下降。”该负责人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使用审查措施的仅1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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