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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
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德馨园社区原支部书记邓龙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支部书记职务……11月3日,长沙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长沙注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执纪范围上不搞选择,既注重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好,也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起来,努力把纪律审查工作做实做细。2015年查处的案件涉及的违纪类型全面涵盖了《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6大类违纪行为。“1-10月,共严肃查办了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21件;严肃查办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100件。”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涉及违纪的对象上,不仅查处违纪的在职党员干部,也查处了36名退休党员干部,其中包括7名县处级干部。
“要挺纪在前,不能等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问题再查。”今年以来,长沙市纪委注重管“小事”,坚持关口前移,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早处置。着力整治“四风”问题,既紧扣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检查,又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暗访组637个,开展暗访检查330多次,通报37起典型案件,释放了执纪必严的信号。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无论是情节轻微,或者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小节”,都要受到党纪处分。据悉,今年全市立案的1114件违纪案件中,移送司法机关的仅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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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审快结提高执纪效率
今年5月下旬,市纪委对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原处长(副县级)贺锡光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调查时,发现其涉嫌违法,在查清违纪事实后,市纪委于6月5日正式立案调查,并于当天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长沙创新办案模式、提升执纪效率,在保证纪律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进度,缩短审查周期,所有案件的审理周期均不超过2个月。市委宣传部原调研员张可夫和市文广新局原副调研员胡蓉娟的“夫妻案”,同一天立案,均只用了1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审查工作并进行移送。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由审理室提前审理证据,着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并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今年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47人,有35人未使用审查措施而直接移送,其中包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原处长(副县级)贺锡光、开福区人民政府原副县级干部刘雄军等。
同时,长沙依托反腐败协调小组,构建多部门协同办案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在日常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政纪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线索,均要向市纪委移交,确保违纪问题线索全扫描、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