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民喻先生向晚报热线打来电话投诉:他乘坐株洲到醴陵的快巴,花18元钱购票上车后,司机向每名乘客收取了沪昆高速公路过路费3元,并且没有出具任何票据。
记者调查
走高速过路费需乘客分摊
喻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往返株洲和醴陵之间,从株洲到醴陵,以前一直走的是320国道,也没加收过钱,现在走高速另外收钱,他难以理解。
7月18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位于河西天台路上的汽车站,在售票窗口咨询得知,株洲到醴陵的票价是18元一人,按照走320国道的线路收取。至于走高速是否另外收费,工作人员称要直接问司机。
记者找到一辆准备发车开往醴陵的快巴。司机称,由于320国道路况不好,比较颠簸,他们会根据乘客的意愿选择是否走高速公路。走高速每次要交27元过路费,这笔钱需要乘客分摊,“一车有14个人,一人出两块钱就可以了。”
司机承认,过路费由乘客直接交给他,但无法为乘客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