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株洲天元小学,郭志强(左)、王绍华(中)、李邑杉合影。株洲市天元区已申报轮岗试点。图/潇湘晨报实习生陈日雯 记者谢长贵

  红网长沙7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范典)家在株洲市天元区的王绍华,每天有两个多小时的工夫花在路上。早上,她从家里出发,驱车赶往几十公里外的砖桥中心小学上班;傍晚,她赶回市区照料小孩。从她提出申请从天元区白鹤小学交流到砖桥中心小学当副校长至今,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近两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将全省推开,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在全省启动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县(市、区)申报工作,决定在全省分期分批开展试点,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全省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与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

  2015年省两会期间,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就透露,湖南今年将试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此前,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联合发文,规定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都应该参与交流轮岗;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参与交流。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以包括多种形式,例如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形式。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重点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