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她称“很受伤”要赔精神损失费

  婚礼事件发生后,张玲搬出了陈翔家,两人再无共同生活。其间,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因分歧没能达成一致。随后,张玲将陈翔告上法庭,提出离婚,并要求陈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6万元。

  今年5月,此案在芙蓉区法院一审开庭。当天,陈翔没有到庭。

  法庭上,张玲说,知道陈翔和别人在原本属于自己的婚礼上结婚后,她整天以泪洗面,“每天都要面对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心里很抑郁。”她说,陈翔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张玲说,自己认识照片中与陈翔结婚的女子,“她在长沙工作,之前我们三个一起吃过饭。”她回忆,当时陈翔介绍了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但饭局中还是能感觉到这个女子与陈翔的关系“比较暧昧”。

  说到与陈翔的婚礼,张玲说其实两人做好了结婚的准备,“这是因为他说对婚姻没有信心。”

  男方

  不想家人受打击找人帮忙“走过场”

  说起这起结婚事件,陈翔也显得很气愤。“当天接亲车队都到她们家了,酒席也订了,但突然说不愿意结婚了。”

  陈翔说,当天到张玲家,才发现女方家里根本没有做迎亲的准备。“我父亲年纪也大了,不想他受打击,也不想造成不好的影响。”于是,他找另一名女子顶替张玲举行了这场婚礼。

  “我也是没办法,才临时决定这么做的。”陈翔说,顶替新娘的人是他的朋友,原本是打算去喝他和张玲喜酒的,“因为她已经离异了,才愿意帮这个忙,答应陪我走个过场。”陈翔说,“婚礼”之后,他并没有与这名女子共同生活。

  陈翔认为,他与张玲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也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家退还当时结婚时给的68898元彩礼金和1万元选日子的钱。“因为所有结婚的开支都是我们家在处理,她们家没有出过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并由张玲返还陈翔的彩礼2万元。

  法官解释

  为什么要女方退彩礼?

  男方不能证明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困难,按理不需要女方退彩礼。然而考虑到婚礼没能举行的原因有女方因素,所以由女方退还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