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一家网站发布一篇湖南某市副市长被举报在老家建别墅的报道。报道称,房地产老板申某为副市长建别墅,还送了价值100多万的家具。申某认为该报道不实,将该网站及其湖南频道告上法院。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网站未递交证据证实举报人及举报事实存在,判决其道歉并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申某认为,被告并不是第一次发布与自己相关的不实信息。 2014年1月2日,该网站湖南频道发布一篇《老干部斥责开发商建房包围公安小区,好比看守所》(以下简称《老干部》)的报道。申某认为这也是一篇不实报 道。申某要求被告在其主页和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侵权网页证据保全公证费等共计655万余元。
此案历经三次开庭,第二被告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网站辩称,涉案的两篇报道并非自己所发布,其作者也不是自己的记者或是工作人员。申某并无客观的证据证明受访者所述的言论存在虚构的事实。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否认发布过转载过涉案的两篇报道,但依据腾讯公司、新华网向法院出具的两份证明,均证实腾讯网、新华网上《副市长被举报在老 家建豪华别墅》的新闻报道转载自被告。在法庭与该网站法定代表人的谈话中,对方也称“在发布之前的稿库中,看到过这篇报道”。其陈述证明该报道系该网站所 发布。
法院向两名被告确认,该网站所有报道需由网站而非某个频道发布,申某也未举证湖南频道与涉案两篇报道的采编及发布上存在关联,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证实湖南频道参与了两篇报道的采编和发布。
法院认为,该网站未提交证据证实举报人及举报事实存在,法院视为其没有依据。该网站发布报道时未尽审核义务,存在严重过错。法院判决该网站刊登 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并支付相关公证费。对于申某主张的直接经济损失644万余元,法院认为其未能证实该损失与本案存在必然联系,因而对该诉求不予支持。
该网络媒体还因为出具关于作者并非自己的记者或员工的证明,被认定为做出虚假陈述及出具虚假证明,被罚款5万。被告对罚款决定不服,已向长沙中院申请复议。
对于此案的判决和对当事人的处罚,记者试图联系审判长童广峰了解相关情况,但对方以未被授权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