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时间轴

  2014年3月28日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2014年4月下旬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单独两孩”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但生育“单独两孩”夫妇不能享受晚育假和男方看护假

  2014年4月30日

  原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明确对《再生育证》办理要“即来即审”、及时审批、限时办结

  2014年5月5日

  湖南发放首本“单独两孩”《再生育证》

  2015年1月24日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单独两孩”政策补充通知,宣布符合条件单独再婚夫妻也可再生一个孩子。据测算,湖南符合条件的“单独”再婚家庭约1.2万个

  本版文字 长沙晚报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李俞辰 曹爽  本版制图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