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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现政府资助无房户60万买房 回应:申请时没房

A-A+2014年7月18日08:38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评论

  核心提示

  政府拟资助的“无房户”,有的已住进了廉租房,有的购买了商品房。

  明明有房产,如何被纳入了“无房户”资助计划,是申请方造假还是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当事人喊冤,房产系家人后来出钱购买。部门回应,如能证实,或能下发资助金。

  今年,长沙市计划完成辖区内所有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长沙市住建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下达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中央预算投资计划,计划上岸户数共计88户,其中无房户3户。

  据《2014年长沙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补助对象为: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的渔户,以及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渔户。其中无房户补助标准为3.6万元/户。

  【记者调查】

  “无房户”有的有房,有的住廉租房 

  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既能改善渔民居住条件,又能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这本是一件民生大好事。然而,三湘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列入资助计划的3户“无房户”中,一户2013年已住进了廉租房,一户在长沙望城有套商品房。

  记者了解到,名下有房产的这户“无房户”叫胡某花,房产位于望城勤诚达新界。据其2011年12月12日交纳的契税完税证票据显示,住房面积为119.78平方米,计税金额为59.22万元,也就是说房款近60万元。

  另一户“无房户”胡某群,因黄兴北路拆迁时,原住直管公房被拆后,从2013年至今,一家三口住在凤凰佳园一套48平方米的廉租房里。  

  【当事人说】

  并非有意骗取,申请时没有房产

  “我是有套房产,但并非有意造假骗取资助金。因为提出申请时,我确实没房。”经多方辗转寻访,记者联系上了胡某花。

  “我是渔民,户口在长沙。但我在长沙没房,租住在河西,也找不到工作,只能靠家里接济。”她说,2011年8月她与前夫离婚,带着2岁的女儿独自生活,听说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能申请住房补助,就把申请资料交给户口所在的开福区百鄯台社区。

  “交申请资料好几年了,具体是什么时候记不太清了。”胡某花说,父母担心她们母女俩的安全,于是替她在望城买了房。“他们拿出全部积蓄,加上我姐弟的资助,一次性交齐购房款。”她称,离婚时前夫承诺的生活补偿等费用共计14万元一直没兑现,所以望城的房子至今没钱装修。

  交申请资料后,这期间有被核实过情况变化么?她称“记不清楚了。”

  【部门回应】

  已摸清3“无房户”情况,将请示上级处理

  当时负责社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百鄯台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她们(胡某花)的申请资料确实是经我的手交的,至少有一两年了,具体也记不太清楚了。有没有房产,有时我们也无法掌握。”

  据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并负责具体补助对象住房情况的审核等。

  胡某花名下有房产,今年为何还会被列入“无房户”来资助?面对记者疑问,开福区城乡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称,这得问开福区农林水利局,资料由那边负责上报,“我们前不久才接手,拿到手的资助名单上只写了‘无房户’(3户),具体哪3户我们还是问了区农林水利局才知道,一查才发现她们有的有房产,有的住进了廉租房,还有的购买了商业保险。”

  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这3户‘无房户’的基本情况已经基本调查清楚。我们将据此向上级请示,看如何处理。”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饶敏

  对话当年资料负责人

  是否真的先交资料后买房?

  材料2012年下半年才上报

  在开福区农林水利局,记者见到了当年负责这项资料申报的工作人员陈新民。对于胡某花称是递交申请资料后买房的说法,他予以了反驳。

  “申请资料是2012年下半年才报上来的,我向社区、街道、区住房保障局等查询过,当时查询结果显示胡某花没有房产,其他的2户也符合申报条件。”陈新民说,资料上报后,直到2013年下半年才批下来,“这中间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有些情况发生了变化,我们也无法及时掌握。”

  她2011年买房,为何当初没查出名下房产?

  网上没查到,她也没主动说

  据胡某花的购房资料显示,2011年11月签购房合同,同年12月交契税。既然申请资料是2012年下半年报上来的,为何当时没有查出其名下的房产呢?陈新民说,“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契税后,购房信息不一定能在网上查到,当时我们没有查到她的房产信息,她也没主动说自己买了房。”

  现在如何解决?

  若能提供家人付房款证据,或可下发资助金

  “查出她有房产后,她说房款都是家人替她付的,我们希望她提供证据。”他称,目前,该区农林水利局、城乡建设局及住房保障局为此事已开过两次会了,“如果她自己没钱,她有证据证明买房的钱确实全是她家人出的,从人性化的角度,我们或将向上级建议,以她名义申请下来的那笔资助金还是发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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