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6月4日讯 男子冒充高速公路指挥长,并利用“变声”电话冒充湖南省高管局领导、洞新高速合约部长、洞新高速财务科长等多重身份,以承包高速公路相关工程为由,在近两 年内对同一人实施诈骗,金额高达200余万元。6月3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冒充高官屡屡得手
2010年6月,吕某某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某工程公司的老板曾某某,吕某某自称是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曾某某对他顿生好感,此后两人就经常联系。
几 个月后,吕某某佯称自己已经升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衡岳高速公路指挥长,可以介绍朋友去做洞新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土方工程。曾某某得知此消息后,便私下联 系吕某某表示要包这个工程。10多天后,吕某某谎称要帮助省高管局副局长谢某到省委组织部跑关系,向曾某某借30万元钱,曾某某毫不犹豫地就把钱借给了 他。从此,两人的联系就更密切了,吕某某答应帮曾某某承包工程,但是明确表示要跑关系,需要钱。
2011年8、9月份,吕某某说洞新高速公路收费站工程已着手招标,曾某某的公司也在考察之列。为疏通关系,曾某某将10万元转到吕某某账户。
见曾某某如此容易“上钩”,吕某某暗自窃喜,疯狂展开了自己的“诈骗之旅”。2012年春节前夕,吕某某谎称要给湖南省高管局领导和洞新高速指挥站负责工程的吴经理等人送礼,骗取曾某某20余万元。
2012年3月,吕某某称要准备40万元给省高管局谢局长跑关系,骗取曾某某40万元。月底,又称省高管局五位领导要对洞新高速结构工程进行签约前检查,需要打点一下,从曾某某处骗得20万元,吕某某用这笔钱买了一台“途观”轿车。
2012年4月,吕某某以洞新高速钢结构工程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要曾某某将138万元打到洞新高速“财务科长”阳某的账户上。当天,吕某某就取了38万元,买了一辆北京现代轿车。
2012年6月8日,吕某某告诉曾某某一个“好消息”,洞新公司指挥部要给他两个钢结构工程,但是需要那其中一个项目的管理费40万元给高管局和洞新公司有关领导送礼,曾某某二话不说,乖乖奉上。
2012年7月,吕某某电话告知曾某某,湖南、广西两省收费站并站项目有8000万左右的工程要给他做,遂以要交纳保证金为由,从曾某某处骗得150万元。
2012年12月,吕某某宣称自己将调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组成员,要进行离任审计,向曾某某借20万元用来平帐。
在2011年8月至2013年6月期间,吕某某又多次以送礼、交保证金、考察等各种名义,另外骗取曾某某数十万元。
“变声手机”轻松变身
为取得被害人曾某某的信任,吕某某不仅自己化身成为高速公路的高管,还多次冒充高速公路的其他领导人员实施诈骗,他一人分饰多角的秘诀就是随身携带四部手机,其中一部分是“变声”手机,利用这种手机,他轻松实现了男女不同身份的转换。
2012 年4月,吕某某将手机调成成熟男人模式,冒充洞新高速合约部经理颜某给曾某某打电话,要他把138万元保证金打到洞新公司“财务科长”阳某的账户上。之后 又将另一部手机调成成熟女人模式,冒充阳某与曾某某联系。2012年5月,又以颜某的名义打电话给曾某某,要他补交工程押金,将15万元打到之前那个账户 上。2012年7月,吕某某再次以颜某的名义打电话给曾某某,说湖南和广西收费站并站要疏通关系和交保证金,骗得150余万元。2013年3月下旬,又一 次以颜某的身份骗取赞助费6万元。
同时,为了使骗局更加逼真,吕某某利用女朋友哥哥阳某、情妇唐某、某商场经理罗某的银行账户,冒充高速公路财务人员的账户,骗取曾某某的信任,待被害人将巨额金钱转入后,再取出或转入自己的账户。
借钱救急“情深意重”
因诈骗数额较大,曾某某数次资金周转不灵。为取得被害人信任,在曾某某求助的时候,吕某某总是挺身而出,拔刀相助。
2012年3月,曾某某以短期周转为由,向吕某某借了30万元,出具了一张60万元的借条。2012年5月,又以此为由,向吕某某借了20万元,出具了一张40万元的借条。
2012年6月,吕某某听说曾某某资金周转不过来,非常爽快地分两次将100万元打到他的账户上。吕某某的慷慨解囊,让曾某某感激不尽,也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深深地陷入吕某某布好的骗局之中。
战线过长终露马脚
从2011年8月份开始,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吕某某以帮助承包洞新高速收费站两个钢结构工程、湖南和广西收费站并站项目为由,用送礼、疏通关系、交保证金、押金等多种名义,不断地从被害人曾某某处骗取钱财,诈骗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但是,曾某某翘首期盼的工程一直没有到手,直到2013年7月,醒悟过来的曾某某才跑到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报案。2013年11月1日,吕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他对自己假冒多重身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吕 某某根本不是什么高速公路的领导,也不认识自己冒充的那些高官,他只是邵阳县的一个无业人员,曾于2005年受聘担任潭邵高速邵阳南收费站的司机,后因表 现不好,于2009年被辞退。吕某某诈骗所得的200余万元,均用于买房、买车、买金器和个人享受。除购买的北京现代和斯柯达轿车过户给被害人以外,其余 钱财挥霍一空。
检察官认为,本案中,吕某某多次冒充高速公路领导干部身份,谎称能帮助承包高速公路相关工程,通过多种方式骗取被害人曾某某200余万元,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诈骗罪对吕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 察官提醒,在此类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的手段并不是很高明,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公众普遍相信所谓“潜规则”,认为要“走门道”、“跑关系”才能做成 事,不去走正规程序。像本案中,吕某某胸前挂着工作牌,完全可以到高速公路部门去核实他的身份。还有同他到省高管局去办事的时候,应该跟他一起进去,而非 听信吕某某的片面之言,在楼下等着,使他的谎言未能被及时揭穿。遇到类似的事情,要提高警惕,懂得调查分辨,不可轻信盲从,办事最好走正规渠道。(红网通 讯员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