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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部分托管中心“脱管” 孩子吃剩饭遭体罚

A-A+2014年5月5日07:44红网评论

  本报长沙讯 近日,长沙市民刘女士向本报热线96360爆料,称孩子在一家名叫“华德福连锁托管机构”的托管所里,被老师罚吃剩饭,而且还遭到体罚。记者展开调查。

  刘女士的孩子小华今年七岁,读二年级,由于自己工作忙,她将孩子送到学校对面小区的“华德福连锁托管机构”。“有次我儿子回来耳朵通红,我就问他怎么了,他说被(托管所的)老师拧的。(老师)还给儿子吃剩饭。”刘女士希望讨个说法。

  4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东南明苑小区内的“华德福连锁托管机构”。一名自称是康老师的女子接待了记者。

  “一共吃了三次剩饭,上午的饭,下午吃。我的出发点是为了能够多吃点”,康老师说,小华比较调皮,体罚是出于无奈,“休息的时间不睡觉,乱跑。他最怕拧耳朵,所以我拧了他的耳朵”。面对记者质疑,康老师说:“我们的教育方法是不对,我们会进行改进。”刘女士接受了康老师的道歉,但是却不愿再让自己的孩子继续待在“华德福连锁托管机构”,“还是退钱给我,这里让我不放心,我还是自己来带”。

  所谓的“华德福连锁托管机构”其实就是一间普通的民房,客厅是学习场地,卧室被改成寝室,其中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子内摆了十几张木质床,整套房间内没有消防设备。记者问:“你们这有证件没?”康老师回答:“没有,我们想办,但办不下来,长沙很多这样的托管所,都是没有证的。”

  类似这样的托管所在东南明苑小区一共有十六家。这种家庭式托管机构不仅没有经营证件,在管理上也相当随意。一名男子在孩子活动的客厅内抽起了烟被记者逮了个正着。记者问:“你怎么在小孩子活动的地方抽烟呢?”男子回答:“我平常不在这吸的,你说的对,我不抽了。”

  类似的情况并不仅仅只存在于芙蓉区。在雨花区万博汇小区内,也聚集着大量托管机构。从物业提供的清单上看,光是挂牌的就有45家。

  [监管]多部门均表示“无能为力”

  2012年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察局联合出台的《长沙市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方案》,不含文化教育培训的托管机构,明确为营利性的家政服务公司,其责任单位有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物价局。记者走访相关部门:

  芙蓉区工商分局该局企业监察科李静表示,“只要牵涉到教育,法人代表就必须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前置手续,我们是最后一道手续,前置手续办理不了,我们就核发不了证照”。

  芙蓉区教育局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民办学校(园)《办学许可证》办理指南中规定适用范围为幼儿园、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芙蓉区教育局民幼科李科长认为,“托管中心不在适用范围内,不能办许可证。”

  芙蓉区消防大队“我们监管的是企事业单位,经营性场所,托管中心是在民宅内,不属于我们的监管范畴。”

  [声音]政府应引导其正规化发展

  市民王东:托管所多,是应市而生,政府应该想办法让这些托管所能够合法化,有了政府的监管,家长才会放心。

  市民彭博:可以让学校来办这个托管的事情嘛。有场地,又是封闭式的,避免孩子到外面出现些危险。政府和家长可以一起来出这个资金,让孩子在学校吃、学、午休会好些。

  (记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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