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省委政法委昨日对近年来查处的八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以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法纪观念,推动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件包括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尹丰文泄露审判秘密、涉嫌受贿案。2012年,尹丰文在担任金某某挪用资金罪一案的主审法官期间,收取金某某所送现金1万元并接受其请吃请喝,向金某某泄露案件审理的内部情况,为其介绍律师和商量如何花钱作无罪申诉。这些情况被金某某录像录音并在网上发帖披露,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目前,尹丰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原副庭长戴艳红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也被通报。2011年8月至2012年4月期间,戴艳红利用职务之便,对一系列深圳房地产纠纷案件违规立案、违规出具减半缴费的通知,开庭过程不公开,在无记录人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庭审笔录、违规填写记录人姓名,对大量案件存在当事人居住地存疑、抵债标的价格明显偏低等现象视而不见,共违规办理以上以房抵债的虚假诉讼案件118件,涉嫌收受贿赂30余万元。目前,戴艳红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丁字法庭原庭长余亚武受贿案亦在通报之列。余亚武在办理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43万元。余亚武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于201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此次通报的案件还包括新宁县公安局~山派出所原所长李许明违规收受钱物护赌案;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等4人涉黑“保护伞”案;湖南警察学院警体教学部原主任刘一兵受贿案;长沙监狱一监区原副监区长张翼受贿案和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原大队长兼检察一组原副组长朱少雄挪用公款案。
(原标题:庭长受贿43万获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