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时间:春节、中秋、端午
春节,是王茂文收受红包的重要时间。其次,中秋、端午等节假日也偶有红包。
根据时间较清晰的7笔受贿,自2002年至2012年春节,王茂文收受了从1.5万至13万不等的红包。
2011年,王的红包收入达到高峰,13万。其中10万元是装饰公司刘某感谢王茂文帮助承揽尚上路桥办公室装饰工程的红包。
这笔受贿也是令王茂文最心虚的一次。2011年8月,冯伟林出事后,王茂文在一张A4纸上写下一张借条,并把借款日期提前到春节期间,目的是与刘某送钱的时间一致。
刘某证实,当时他拿到这张借条还不知道王茂文的用意,还半开玩笑地说,“茂爹怎么会要跟我借钱咯。”但是看到王没有说话,只是笑笑,他马上心领神会,这是一张假借条。
贿金来源:公司老板居多,也有大学老师
在检方指控的7笔受贿中,其中5笔的行贿人都是公司老板,另外两位的身份则比较特殊,他们是长沙两所高校的老师,一位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教师,另一位是湖南大学的李教授。这两名大学教师习惯去王茂文的办公室行贿。
李教授自2005年给王茂文送钱,只有2009年两次是在车库和家里,其他5次,他都亲自送到王的办公室。
对于收受李教授持续的贿赂,王茂文供述他有点不忍。2009年李第6次给他送钱时,他对李说,“你不要太客气了,都不容易”。2010年,李教授第7次送钱给他,在湖南尚上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他又对李说,“这么些年,你们也没赚到什么钱,以后再不要来给我拜年了。”
王对办案人员说,“李这么大年纪了,感觉他好像又没有赚到多少钱,我才这样说的。”
李教授60多岁,已经退休,是高速公路领域的专家。1999年王茂文任耒宜高速工程部部长时,李正好为耒宜高速设计一个质量评定系统,由此认识。
2004年,王任常吉高速总监时,李教授又以湖南大学的名义参与常吉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设计。2009年左右,李和其子成立了一家科技开 发公司。通过王的帮助,该公司在常吉高速公路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研发中分得了100多万元的业务。2009年,王又向东常高速、长浏高速的业主方推荐 了李研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最终采用,李获得了100多万的业务量。
在王茂文看来,李的研究成果和团队本身就不错。而在李看来,王“在项目承接上,他还是帮我讲了好话,为我们作了推荐,并最终得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