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执法方式不妨柔和些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谢长宇律师认为,虽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警察享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但从图片上看,交警采取的是擒拿犯罪嫌疑人的手法,“似乎没有必要。”
律师认为,交警在车辆行驶的道路上采取直接将违章人员拉下来并摁到地上的做法,其实也会危害交通安全。
“法律上对交通违章人员的处罚有严格规定,但从交警展示的违章人员的检讨书来看,完全是一种人治的做法。虽然电动车违章在先,交警完全可以采取更柔和的执法方式。”谢律师认为。■记者 陈昂 实习生 崔静
电动车B面
【记者目击】 15分钟内13辆电动车闯灯
据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2012年11月,长沙城区现场纠处各类违法行为(含乱停手工抄牌)39666起。其中:纠处非机动车违法占31.25%,与机动车乱停乱放并列违章第一。
下午6时,记者在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和开福寺路交界的路口处进行了观察,在15分钟内共发现13辆电动车闯红灯。其中12辆逆行,3辆载人,基本无人戴头盔。
【市民观感】 载人、逆行,电动车凶猛
市民陈先生:5日开车在福元路上遇到一辆电动车,后面还搭了个人。那辆电动车载着人,从最左边车道横穿到最右边车道,无论怎么按喇叭都不理,后来才发现电动车驾驶员在打电话。
市民龚先生:在街上经常看到逆行的电动车。好多次过马路的时候,还是红灯,电动车嗖的一下就飙出去了,这样真的很危险!
市民王小姐:昨天我打车到单位,刚停稳,我看着后面没人,就打开车门,这时一辆电动车从车头方向逆行斜着开过来,我差几厘米就被那辆电动车给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