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在中央文明办最新公布的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中,长沙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上列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第6位;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排名中,长沙列省会、副省级城市第9位。
今年9月开始,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127个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测评。12月3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布了测评排名。
此次测评的127个城市,是中央文明委历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地级以上提名资格城市。测评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由国家统计局独立组织实施,目的是了解各城市文明程度的真实水平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真实情况,促进工作常态化。
测评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媒体)调查四种方法进行。检查人员逛商场、坐公车、进社区、遛广场、赴车站、上网吧,在各种公共场合,不动声色地“测量”着各个城市的文明指数。统一培训测评人员,统一测评项目、数量和时间,统一工作流程,统一评判标准和纪律要求,保证测评结果科学严谨。
除长沙外,湖南省今年还有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接受了测评。株洲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排名(提名资格城市)中列第14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地级城市)排名第40位。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上,常德市列地级文明城市第11位,岳阳市列提名资格城市第11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排名中,常德、岳阳分列地级城市第3位和第44位。
记者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