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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单位不得以感染艾滋病毒为由辞退员工

来源:新华网2012年11月30日16:02【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长沙11月30日电 (记者 帅才) 今年12月1日是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为保护感染艾滋病劳动者的权益,湖南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湖南省卫生厅厅长张健介绍说,《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劳动者因感染艾滋病病毒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调整到合适岗位,并为其病情保密。

  据了解,从11月下旬至12月,湖南省将开展系列活动加强艾滋病相关知识宣传,努力减少和消除社会公众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湖南省要求,大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进校园活动,到2015年,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年按规定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95%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安放自动售套机等。

  (原标题:湖南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感染艾滋病毒为由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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