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17岁的高中生,在网络上冒充帅哥欺骗女生,并以裸照相威胁,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强奸了5名在校女生,其中3名女生甚至遭到其二次强奸。西城检察院今日披露,被告人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未成年人性犯罪已呈现出网络约会埋隐患、作案手段成人化等特点。
网约帅哥遭强奸
今年3月3日,17岁的女学生李燕在朋友的陪同下走进公安局向民警报案。李燕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名男子“王旭”。十天前,一直自诩为帅哥的“王旭”说自己肠胃不好正在住院,想见见李燕。李燕同意后,“王旭”又说自己病体孱弱,就让自己的朋友“郭毅”接李燕到一家宾馆相见。
让李燕没想到的是,进了宾馆,“郭毅”却面露凶相,以将李燕带到房山轮奸相威胁将李燕强奸,还当场拍下了李燕的裸照。而李燕的噩梦才刚刚开始,仅过了十天,“郭毅”又找到李燕逼其就范,如果李燕不从,就将裸照发到网上。在一处地下室招待所内,李燕再次被对方强奸。
接到报警3天后,民警在北京一家技工学校将自称“郭毅”的犯罪嫌疑人张鹏抓获。经过调查,作案的“郭毅”与约见李燕的那个帅哥“王旭”都是张鹏一个人所扮。先将女学生钓上钩,继而实施强奸。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经过警方审查,这个还是学生的张鹏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间,以言语威胁的方式先后强行与5名在校女生发生了8次性关系,并给这些女生都拍摄了裸照相胁迫。
一名被害人家长痛苦地描述说:“我的孩子以前是一个活泼开朗、愿意和人交往的好孩子。事发之前,孩子的学习成绩在全校排名前十。寒假开学后,班里许多任课老师都给我们发短信、打电话,询问孩子出什么事情了?不仅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整天萎靡不振,而且总是很孤僻,不愿和同学交流。孩子在家也不愿多说一句话,如果提到和强奸有关的事情,她就哭喊着不想活了,我们也是整日担惊受怕。”可见,这件事给被害人及其家长造成了多大的身心创伤。
检察官表示,目前,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在数量上呈现出增长趋势,其中个别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心灵创伤。
经过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日,西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鹏有期徒刑十年。张鹏不服,已提出上诉。
“帅哥”其貌不扬
事实上,这些女生都是因为轻信了在网上结识的“王旭”才受害的,这个技工学校的学生究竟有什么魅力,怎能骗取到女学生们的信任?
检察官介绍说,张鹏利用网络炮制了一个骗局。他在网上复制了其他帅哥的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用虚构的身份在网络上注册,然后专门找网上“照片评分高、长得好看”的女孩加对方为好友,向女孩大献殷勤,骗得对方的QQ号或手机号。
一名被害女生案发后称,“他提出要和我做男女朋友,我看照片上的男子很帅并且聊得投机就答应了。后来对方称想见我,我也想看看真实的人和网上的照片是否相符,便没多想就同意了。”照片帅,再加上花言巧语,就让那些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女步入圈套。
承办检察官分析说,虚拟网络为约会强奸埋下了隐患。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世界的人和事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让人难以捉摸。此案中,由于网络监管的缺失,张鹏盗用了他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在网上注册,尽管有些被害人也想核实“王旭”身份的真伪,但由于他盗用的都是真实信息,查验也防不胜防。
此外,女生择友时也应该防范“色诱”。如果张鹏不是掌握了女生的心理,利用帅哥的身份极尽花言巧语,也不会屡试不爽。事实上,张鹏是一个因其貌不扬而自卑的人。
张鹏说,他之前也有过女朋友。“但她们觉得我胖,根本就拿不出手。我恋爱的时候对人家都特别好,但每一次恋爱,女友都被别人抢走。”经过几次失败的恋爱,让张鹏饱尝了失落与寂寞,渐渐的,他自卑,与人交往也不自在。在他心中,女孩子都特别物质,不值得真心对待。不快甚至是仇恨在他内心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作案手法趋成人化
西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处长王媛媛印象深刻的是,年仅17岁的张鹏,作案手法已经向着老辣、狠毒的成人化方式发展。
据检察官介绍,张鹏在恐吓被害人时称,“房门外有10多个兄弟把守”;“你在网上的相好已经被我的兄弟绑架了”……张鹏以兄弟轮奸被害人、绑架等足以令人恐惧的理由相要挟,将多名被害人强奸。随后,又以拍摄的裸照为要挟,进行二次强奸。
检察官认为,张鹏犯罪手法之恶毒与手法的成人化趋势,与部分糟粕性的传媒传播有关。那些使人颓废堕落、教授犯罪方法的网站信息、电视报道等,容易使自我控制意志薄弱、防范意识差、识别能力差、好奇心理强的未成年人成为糟粕文化的牺牲品。
“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也是此案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检察官总结说。张鹏在供述中承认,他以前浏览过黄色网页、看过黄色图书。初中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便上网下载了黄色电影。
事实上,随着身体的成长,未成年人的第二性征逐渐趋于成熟。此时,未成年人对性充满好奇,但却没有尽早受到科学的性教育。他们从网络、黄色杂志、三级片、手机黄色信息、不良伙伴间的荤段子等渠道接受片面的、歪曲的“性知识”,其中对性夸张的、错误的传播,更刺激了未成年人对异性身体的渴望,如果此时得不到有效的疏导和教育,便容易造成他们以身试法。
承办检察官提醒说,性教育不仅是知识教育,更是以爱为核心的人格教育。应让未成年人从小就学会平等、愉快地与异性相处、尊重异性,明白性是以两性之间的爱与尊重为前提,没有爱与尊重的性是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要使未成年人建立起以社会感、责任感、尊重感、道义感和幸福感为基础的性伦理观。
瞒案不报危害蔓延
在此案中,从去年11月第1名被害人遇害后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先后又有4名被害人被强奸。有的被害人初次受害却隐瞒不报,又遭受了第二次折磨。
承办检察官说,被害人越是不报案,犯罪分子的气焰越嚣张,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也越大。不报案,会使得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和得寸进尺的心理,认为被害人软弱可欺,往往会无休止地纠缠下去,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被害人的性权利和人格尊严。瞒案不报,会增加侦查的困难,在证据收集、证词差异等方面均存在问题,从而影响打击强奸犯罪的效果。而瞒案不报更大的危害在于,施暴者不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会继续危害社会,使更多女性成为其淫威下的牺牲品。
“改变被害人瞒案不报的现象,要从症结入手。强奸案的被害人多存在羞愤心理和对侵害者持有裸照威胁的恐惧心理。对此,首先要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树立正确的贞操观念。不能自轻自贱,转移对过去事件的注意力。其次,要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对司法的信任感。司法机关要利用技术手段删除裸照等威胁、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这样才能合众力有效防止犯罪分子重新危害社会。”
最后,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未成年女性,应注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学校信息、家庭住址、生活规律等告知他人,以防被不良分子所利用。与陌生人相见时,应尽量选择在健康文明的公共场所,可由知心朋友陪同前往,以防受到不法侵害。(文中涉案被告人及被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