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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安师傅行为应属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11月16日07:55【评论0条】字号:T|T

  [对话]

  伤者妈妈:不要为难那个师傅

  记者:你们对肇事司机有哪些了解?

  刘女士:他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家里条件很苦,上有老下有小,一个人赚钱养家。我女儿说人家不容易,他又不是故意撞人的。

  记者:听说你女儿提前出院了?

  刘女士:是的。师傅答应支付医药费,也花了几千块钱了。住院很贵,他赚点钱不容易。医生说我女儿情况不严重,所以决定出院。麻烦你们转告警察,不要为难那个师傅。

  肇事者:保证负全部责任

  记者:撞人后为什么打120后又走了呢?安师傅:刚开始我不知道是我撞的,后来摩托车司机追上来说我撞人了我才知道。她躺在地上不动,我怕出人命,就打了120,医生把她接走我才走的。我不敢站出来承认,我怕被抓起来坐牢。

  记者:想对那对母女说什么?

  安师傅:我真的很后悔,她们是好人,我很感动。我保证负全部责任。

  [律师观点]

  安师傅行为应属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对于安师傅的行为,律师王曙介绍,“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要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受害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从目前情况看,受害人只是轻伤,安师傅的行为应该没有涉嫌交通肇事罪,只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而犯交通肇事罪的,最轻也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凤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许文婷没有构成重伤,加之安师傅有明显的悔过表现,并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同时考虑到安师傅的实际经济情况,警方暂未对其进行相应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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