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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疑犯翻供 否认抢夺方向盘致警车坠河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2012年11月14日15:40【评论0条】字号:T|T

  本报11月13日讯 民警将嫌疑人带回警局途中,警车坠入滔滔江水,两名民警和一名记者殉职(详见本报3月3日A08版,3月5日A10版)。今年3月,这起警车坠河案犯罪嫌疑人李双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今天,此案在郴州中院开庭,李双华当庭翻供,辩称是警车跑偏才去抢方向盘。

  警车坠河,民警记者殉职

  今年3月,获救的民警、目击者曾给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3月1日上午,41岁的村民李双华因几个月前跟邻居的冲突来郴州资兴市公安局东江水上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随后要将他带到资兴市公安局进行法律裁决。

  警车上除了李双华和3名民警,还有一名资兴电视台的随警记者坐在副驾驶上。李双华一直都很配合,主动跟民警聊天。因为他是违法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没带手铐。

  在快到东江镇泉水村时,李双华突然扑向前,握住方向盘拼命往右边扳。警车从右侧路边的石墩间栽了下去,翻了几次后,坠入水中,几秒钟时间,车厢已被水灌满。附近的村民闻讯赶来,遗憾的是,除了李双华和民警朱晶,其他3人都没能醒来。

  3月下旬,李双华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被告人翻供:警车跑偏才去抢

  今天上午,此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遇难者几十名家属赶到现场旁听,情绪激动。被告人李双华当庭翻供:当时车子没开稳,已驶出路边,抢方向盘是为了救大家。

  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12月17日,李双华因门前的树被砍掉,跟邻居起了冲突,把对方打伤。今年2月26日,派出所民警组织调解,但没有调解成功。3月1日,派出所民警通知李双华来接受调查,因办案需要,民警决定把他带到资兴市公安局接受调查。当天下午一点半,派出所安排女民警杨苗青开着捷达警车与另两位民警带李双华去市局,车上还顺路带着记者李小华。当车行驶到泉水村路段时,李双华伸出双手去抢杨苗青手中的方向盘,想迫使她停车,在抢夺中,警车驶出路面,坠入小东江河……

  检察院认为,李双华采取抢夺正在行驶的警车方向盘的方式欲逼停警车,致使警车坠入河中,造成车上人员三死两伤,及车辆严重损毁的严重后果,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李双华多次辩称,他是发现警车已开出路面后才去抢方向盘,想救车上的人。

  下午6点多,庭审结束,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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