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0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其中一名90后杨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杨某高中毕业后,从邵阳来长沙找工作。2011年10月1日凌晨,杨某、李某、宁某等4名年轻人,来到雨花区桂花路的桂花楼休闲中心按摩消费,由宁某请客。结账时,宁某想少付20元钱,但收银员不肯,双方发生争执继而打斗。
打斗过程中,杨某从身上拿出匕首,朝被害人滕某、代某刺去,李某也持汽车方向盘锁打人。滕某随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故意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宁某随意殴打他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
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王力夫 姜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