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湖南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公布,并于7月1日开始施行阶梯电价。根据《方案》,首档电量将覆盖80%以上的用户,也就是说,阶梯电价调整后,80%以上的用户不用多出钱买电。
然而,连日来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96333反映,长沙部分出租房电价严重超标,原本每度高达1元的电费,在阶梯电价方案出台后,更是被房东涨到了每度1.5元,低收入群体的租户们纷纷表示“伤不起”。如果你遇到房东擅自涨电价的行为,可拨打本报热线96333和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1 租户“伤不起”
民工
电费超房租,不敢开空调
常志强是一名木地板安装师傅,租住在天心区莲花山小区,每月房租500元。此前,房东一直按1元/度收取电费。阶梯电价方案公布后,房东通知他,7月1日以后收的电费每度要1.5元了。
“如果电费涨到一块五,像这么热的天用电较多,电费就会比房租还贵。我真的有些吃不消了。”常师傅掰着手指和记者算了起来:房里有一台1.5匹的空调,开一小时要1.2度电,平均一天开8小时,一个月就要用288度电,如果电费按1.5元/度算,一个月光开空调的电费就要432元。另外,他还有一个电磁炉、一台电视、一个电热水器、一个电水壶和一台冰箱,这些电器就算省着点用,也要100多元一个月。加在一起,每个月电费就要近600元了。
常师傅一个月干30天活,能赚4500元,如果休息几天就只能赚到3000多元,现在光房租和电费就要花去1000多元,让他有些承受不起。“最近几天都没敢开空调了,昨天刚买了台电扇回来。”
学生
都是一个价,不租也得租
湖南大学学生范雪妮今年暑假在省广电实习,学校宿舍离那里太远,因此她只能和一起实习的同学在马栏山安置小区租房。她告诉记者,电价是1元/度。她在租房时和房东砍过价,但是附近的出租房都一样,“电费都是一个价,没有少于1元的,不住也得住啊。”
正准备考研的小李,在渔湾市租了一个12平方米的单间。小李说,他原想在科教新村附近租房,但那里房价高,他扛不住。小李现在租的房子房价是260元/月,电价是1元/度,由于他没用空调,电费一个月不到30元,水费则不到10元,也就是说一个月住房费用只要300元。但是在科教新村租房,光是房租就要400元。“因为我用电少,相比之下,租现在的房子还是划算一些。”
2 房东“很无奈”
“不提高电价自己会赔钱”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马栏山安置小区、五一新村、王家湾、科教新村等出租房较为集中的地区发现,一些出租房的电价目前是1元/度,也有很多房东将电价涨到了1.5元/度。
据了解,房屋出租行业流行着这样的“潜规则”,租户的电价要比电力局规定的居民电价高出不少。比如,在阶梯电价实行前,长沙居民用电是0.588元/度,而到了租户那里,房东收的普遍是1元/度。
常师傅的房东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栋6层楼的私房常年出租,除顶楼自己居住和一楼当门面外,其余4层共有16户租户。如果都住满,一个月的电量至少在2000度以上。之前,他一直根据每户租客按电表的实际用电量,以1元/度的价格收取电费。
“阶梯电价实施以后,我家电表肯定会超过三档电量,超过部分的电量电价要提高3角钱。所以我也要跟着涨价,要是不涨,那岂不是要我自己贴电费?”刘先生表示,涨电费是无奈之举。他还表示,电价高了,租户们才会节约用电,这样就可以避免用电高峰时电表跳闸的现象。
3 专家细算账
按最高档电价算房东也不会赔
房东们打着“阶梯电价”的名义涨电费。那么,如果房东不涨电费真的会赔钱吗?
省物价局电力价格管理处处长冯萍表示,目前长沙的居民用户主要分为合表用户和“一户一表”用户。城乡合表用户(如物业小区、部分单位宿舍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根据《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方案》规定,其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16元,即0.588元+0.016元=0.604元。同时,依照省物价局湘价重〔2006〕97号文件有关转供电价的规定,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公用变压器供电的不超过4%,严禁超标加价收费。也就是说,专变电小区的电费不得超过0.604元×(1+6%)=0.64024元,公变电小区的电费不得超过0.604×(1+4%)=0.62816元。
对于“一户一表”用户,如装有独立电表的城市私房等,其电价是按照阶梯电价计算。即每户每月用电不超过180度的,收费仍然是每度0.588元;春秋季用电在180至350度之间、冬夏季用电在180至450度之间的,收费调整为每度0.638元;如果春秋季用电超过350度以上、冬夏季用电超过450度以上的,那么电费则按每度0.888元收取。也就是说,即便按照最高档的电费标准来计算,每度电也仅为0.888元,低于此前大多数房东所收的1元/度。
因此,无论是合表用户还是“一户一表”用户,其电价都不会超过1元/度,房东们所谓的“不涨电价就要自己贴钱”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