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章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县教育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2017年10月,巡察发现县教育局2014至2016年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方面问题。黄永健作为时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财务审批程序要求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邝多国作为时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财务审批工作,对财务知识掌握不全面、财经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批程序要求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吴志强作为现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分管财务审批工作,对财经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批程序要求不严格、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何晔作为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具体负责津补贴办理工作,在明知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体育教育活动经费发放加班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吴志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邝多国、黄永健、何晔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2。县八中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县八中在2015年、2016年截留部分校园超市承包费用于毕业师生升学奖,共计25.605万元。廖曦作为时任县八中校长,负直接和主要领导责任;廖祝国作为县八中分管财务校领导,负直接责任。2018年4月,廖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8年7月,廖祝国受到警告处分。

  3。县住建局原城市污水处理征管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014年县住建局原城市污水处理征管办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费8910元。时任县住建局原城市污水处理征管办主任李松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李松伟受到警告处分。

  4。县住建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戚忠于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戚忠于在任县住建局原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于2013年借用服务对象车辆开展执法大检查,并在县住建局原建设工程监察大队报账2000元,戚忠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戚忠于受到警告处分。

  5。五岭镇学校原校长李恪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和礼品问题。李恪云在任五岭镇学校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接受服务对象出资的海南旅游,2013-2014年多次接受服务对象礼品。2018年5月,李恪云受到警告处分。

  6。县三中原校长黄千明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和礼品问题。黄千明在任县三中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海南旅游,2013-2016年多次接受服务对象礼品。2018年5月,黄千明受到警告处分。

  7。莽山瑶族乡学校原校长刘四田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刘四田在任莽山瑶族乡学校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接受服务对象出资的海南旅游。2018年5月,刘四田受到警告处分。

  8。浆水乡利民学校校长、董事长黄立贵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3年,黄立贵在任浆水乡利民学校校长、董事长,参加了服务对象出资组织的海南旅游。2018年5月,黄立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章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