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10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通讯员 颜晓艳)近日,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制造枪支案件,犯罪嫌疑人蓝某、童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制造枪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蓝某因个人兴趣加入一个枪支交流QQ群,发现买卖枪支零部件有利可图,便伙同佘某(已批捕)介绍他人买卖枪支零部件。2016年底,由佘某出资,蓝某委托童某某制造某种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零部件,童某某制造完毕后,通过物流或者蓝某自取的方式完成交付,蓝某将所制造的零件全部卖给佘某。经物证鉴定,童某某制造的枪支零部件有42件被认定为枪支零部件。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提醒:我国法律严管枪支制贩和持有,市民应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不涉枪,不碰枪,要牢固树立“枪支碰不得”的理念,切不可心存侥幸。此外,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每30个枪支零部件折合一支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