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询问,称自己在上月16号,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前引擎盖突然掀开,砸坏了自己的车辆,虽然自己购买了车损险,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原标题:引擎盖掀开砸坏自己的车 保险公司该赔吗?

  湘潭在线5月18日讯 “我的车在行驶过程中引擎盖突然掀开,把车砸坏了,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询问,称自己在上月16号,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前引擎盖突然掀开,砸坏了自己的车辆,虽然自己购买了车损险,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样的情况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呢?

  事发:车辆行驶中 引擎盖突然掀开

  4月16号,张先生驾车回湘潭,在行驶到国道时,一个突如其来的事故让他吓得不轻,“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前引擎盖突然掀开,把车的前挡风玻璃、翼子板、天窗都砸坏了。”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引擎盖为什么会突然被掀开?张先生回忆,可能是因为之前他打开引擎盖,关上后没有锁紧,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颠簸,才导致了引擎盖掀翻,砸坏了车辆其他部件。

  张先生马上将车送到了修理厂,计算出维修费用约三千元,张先生选择了报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在定责之后,给张先生发来了一张《拒赔告知书》。张先生认为,自己购买了车损险,当车辆发生损坏,保险公司理应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依据是什么呢?记者随后赶到了张先生购买保险的中国人保湘潭分公司。

  保险公司:车辆自身零部件碰撞 ,不属于理赔责任范围

  人保湘潭分公司理赔部经理马涛查看张先生的购险记录后发现,张先生购买了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不计免赔险(车损险和三者险的附加险)。那么,针对张先生的这起事故理赔是合同中的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客户投保时购买的保险合同,张先生这个情况与保险责任中的碰撞有关,保险合同中对‘碰撞’的释义是被保险机动车或者车辆装载的货物,与外界固态物体发生碰撞产生痕迹的情形。张先生的情况很明显是车辆自身零部件的碰撞,所以不属于理赔范围。”马涛表示,基于这些理由,他们才下达了《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呢?记者咨询了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黄滔。“张先生的情况涉及到合同法的约定,是一个保险合同纠纷,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则。”黄滔表示,像张先生的情况,保险合同中唯一能够和保险理赔范围相关的就是碰撞。“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做出拒赔通知书,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公司的做法符合保险法和合同法的规定。”

  黄律师也表示,如果张先生对保险公司做出的拒赔提出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可以找专业机构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的鉴定。同时,人保湘潭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的市民,在购险前要仔细阅读相关条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湘潭在线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