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衡阳日报
11月18日,公安部禁毒局宣布:衡南县公安局在衡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网技支队的指导和全力配合下,依托多警联动的大联合作战体系和信息化侦查手段,成功破获部督“2016-642”特大跨国网络贩毒团伙目标案。
民警转战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湖北和湖南六个省区,成功侦破了以张某奇为首的特大跨国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犯罪团伙案,捣毁13层贩毒网络,摧毁3条分销渠道、2个毒品中转站和5处毒品集散地。抓捕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缴获毒品40余公斤(其中冰毒1001.73克、麻古39140.72克、大麻1.56克)、枪支6把、子弹214发、毒资80余万元,冻结毒资350余万元,查封市值260余万元的房产1处,扣押涉案车辆共8台。
2015年12月,衡南县公安局鸡笼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吸毒人员伍某某私藏枪支,采取强买强卖方式贩毒,多名吸毒人员遭其殴打。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伍某某(男,27岁,鸡笼镇人),体格壮实,性格刚烈,脾气暴躁,常常一句话不对头就殴打他人甚至拿刀砍人,是当地人见人怕的“小混混”。
伍某某在鸡笼镇赐山中学读初二时,一次与同学因小事发生争吵,随后就拿刀捅了同学几刀,造成轻伤。当时因其还未满14周岁,派出所只对其依法进行批评教育,但学校因其严重违法校纪校规将其开除。
辍学后,伍某某更是无所事事,经常上网。2013年,有一次在网吧上网,因为钱的事与人争吵打架,因伍力气大,对方被打跑。随后,那人叫了几个人开车跑到伍家“找麻烦”。伍更加嚣张,拿刀威胁。对方见势不妙就跑,伍紧追不放,一直追到鸡笼镇。虽人没追上,但找到了那辆车,一气之下用汽油把车烧了。因伍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伍某某从2013年染上毒瘾起,因缺乏经济来源,均采取“以贩养吸”方式吸毒。在贩毒时,采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他的毒品,经常动不动就对他人拳打脚踢,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