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科前千分之一考生录取时仍可享受优惠
为了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兼顾创新拔尖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2016年长沙市城区中考继续实行“单科前千分之一政策”,也就是说在公布中考成绩的同 时,公布语文、数学、英语、文综和理综五科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一的所有考生名单。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上述考生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 与录取(提高等级仅限考试科目且不累计提高)。
“从去年实施效果来看,单科前千分之一政策确实解决了单科冒尖但存在个别偏科的优秀考生录取问题,让这些孩子也可以进入理想的高中,得到了广大家长和考生的认可。”缪雅琴表示。
另外,今年继续将英语人机对话考查成绩放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学习能力维度,检验学生英语听说能力。
政策调整
2016年招生政策10大变化
变化1
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变化2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变化3
明确生源排序。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变化4
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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