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交通频道记者从株洲市住建局了解到,12月17日召开的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将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据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姚军辉介绍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民之所望,众之所向,这是市政府为了满足市民的新期待,营造株洲发展的新优势而推出的一项惠民之举,目的就是改善民生,提升株洲新形象,拉动株洲经济社会的发展。

  用于偿还桥梁建设债务和桥梁维护

  据了解,自1989年开征“路桥费”以来,我市累计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近7亿元。其中,2007年路桥车辆通行费征费方式改革以来,共征收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5.1亿元。近几年,我市每年征收的路桥车辆通行费6000多万元。

  而“路桥费”直接进入了省财政厅专用账户,省财政扣除3%的水利基金后,其余部分全部返还给株洲财政。株洲将这些资金按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桥梁建设债务和桥梁维护。

  我市的“路桥费”主要用于城发集团三座桥梁(建宁大桥、天元大桥、芦淞大桥)的BT回购、城区跨江桥梁的大修和日常维修维护及市路桥处的正常运转。其中,市路桥处的正常运转及城区跨江桥梁的日常维修维护所需经费约1000万元/年。

  据姚军辉介绍:“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收取,是依据国家省里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批准的期限,我们的收费期限还有五年时间截止,但政府决定提前五年停止征收,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那么过往的交了的也不存在退,这是广大车主的义务”。

  目前做好收费扫尾工作

  据了解,“路桥通行费”停止征收后,将撤销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其维护管理职能、编制人员全部并入株洲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编外人员进行分流。

  而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副处长彭汉华表示,以后新车上户再不用购买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了“现在政府已经决定了从明年停止征收全市的路桥通行费,所以通行费征收工作基本扫尾,新车不用交了,旧车已经交完了。目前,这些窗口主要做好收费扫尾工作,管好票据,接受咨询和进行告知答复”。(株洲交通频道广播电台 记者/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