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正科级的财政干部,邹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谎称自己在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向亲戚、朋友和同事借款数千万。之后,还突然玩起了失踪。

  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邹萍集资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宣判。因犯集资诈骗罪,邹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1696.491万元,退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自2009年开始,邹萍采取月利率2%—3%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谎称自己在投资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名向李某某等人开始借款。

  邹萍采取以后期借款偿付前期借款本息的方式,营造借款到期就能还本付息、诚实守信的虚假形象,通过口口相传,使得一些社会公众上当受骗。

  至2014年6月,邹萍从李某某等67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3874.351万元,而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本金、支付利息,购买汽车、购买股票、家庭装修及个人挥霍。

  2014年6月下旬,邹萍因不能偿还巨额债务,为逃避债权人而藏匿,后被抓获。经核实,邹萍实际集资诈骗金额1696.49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顾

  钱到手后玩起了失踪,连丈夫都不知情

  出事前,邹萍一直在娄底市财政局工作,是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作为一名正科级的财政干部,她向亲戚朋友、同事借下数千万现金后,突然玩起了失踪。

  去年7月初,一名网友发布消息称,娄底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邹萍利用其身份取得他人信任,骗取同事、亲戚和朋友的资金数千万,有40多名受害者报案。

  对此,邹萍丈夫邹若龙曾表示,“据她自己说,筹钱是搞什么项目,但具体是什么,就不知道了。”他说,他也是受害者,自己的房子被邹萍用于抵押贷款,弟弟妹妹也借给邹萍“将近两百万”。(潇湘晨报 记者 刘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