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单恋女同事被拒后自杀,结果引爆燃气,炸伤自己和邻居。3月3日,男子刘某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刘 某租住在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长征新村一栋居民楼,因长期单恋单位一名女同事而导致自己家庭破裂,后继续通过短信向该女尽诉衷肠,但未获回应。2014年4 月29日,该女明确拒绝其追求后,刘某想轻生。
当日14时许,在其租住房内,刘某将门窗封闭,用剪刀剪断厨房灶台天然气管道,躺在床上入睡,以为天然气就像煤气一样会导致自己中毒身亡。当日 18时许,醒来后的刘某发现自己还活着,于是习惯性准备抽烟。在打火机点燃的一瞬间,“嘭”的一声巨响,引发燃气爆炸,火焰迅速蔓延,造成书院路长征新村 8栋2单元一、二楼4间住户房屋破坏严重,楼后围墙被炸倒,刘某本人重度烧伤,另3名住户受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