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夺惯犯曾3次被抓入狱仍不思悔改,今又因重操旧业第4次进“宫”。经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6月28日,公诉机关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李崖宙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1岁的被告人李崖宙系新邵县一偏远乡村“农民”,2007年初因业余赌博输钱较多,即打起街头身单力薄女子的歪主意,因实施抢夺一年轻女子财物获刑2年半。2009年底与2011年初,李皆因抢夺犯罪,被邵阳县与冷水江市法院判刑坐牢。2013年12月6日,刑满释放一月余的李不思悔改,将彭某的金项链拽下,迅即往巷子逃脱。时隔数日,李再次突袭抢夺年轻女子张某金项链。张某平时爱好跑步运动,李逃至小巷不远,即被张活捉扭送公安机关。经对这两次李抢夺的项链进行物价鉴定,总价值为69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皆追回赃物返还被害人。
通讯员彭燕如 彭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