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5月7日讯(通讯员 肖媛元)身居国土部门要职,却利用职权在土地调规、报批、出让等活动中设置限制条件帮助建筑公司、置业公司排挤竞争对手谋取巨额利益。5月6日,湖南省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某因涉嫌受贿被耒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身任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谢某,因涉嫌受贿罪被上级院交由耒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谢某在国土资源出让过程中收受建筑公司贿赂,设置各种条件帮人排挤竞争对手,还收人代为转送的“感谢金”,帮人平息上访并解决非法占地、手续缺失等问题。2010年,衡阳某置业公司为能顺利购买衡州大道旁一宗38.06亩的土地,该公司股东周某数次找到时任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谢某,送上厚礼请谢某将该地有原本“办公、住宅建设”的用地性质改为“办公、居住用地(兼容商业)”,以及将这块土地安排在衡阳市土地储备委员会成立前入市,并在交易中给周某给予关照,使周某能顺利以低价获得该地。据调查,在该置业公司购地一事中,谢某共收受该公司提供的15万元人民币以及价值3万余元的金器。除此之外,谢某在2003至2013年十年间先后多次收受贿赂82万余元。
谢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有力打击职务犯罪,净化经济发展环境,耒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谢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