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暄)昨日,省物价局正式公布了《关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12月1日起对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管理。与之前《听证方案》相比,正式试行的方案主要有3个方面的修改,其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的免费用气量由过去的不低于4立方米增加到了不低于6立方米。最受市民关注的“年购气量超600立方米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的标准没有改变。
年购气600立方米标准未改变
《通知》指出,试行阶梯式气价的范围包括长、株、潭三市市区内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通知》明确:优先类用气包括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允许类用气主要为集中式、分户式采暖及中央空调用气。
“年购气量超600立方米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的标准没有变:居民用户年度购气量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以下的,作为优先类用气,实行第一档气量气价,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45元;年购气量超出600立方米的部分,作为允许类用气,实行第二档气量气价,每立方米3.00元。
“这一标准主要是根据我们的抽样测算得来。”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调查队从三市2011年度燃气缴费系统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37953户居民生活用气用户(其中长沙地区抽样131063户,株洲地区97414户,湘潭地区109476户)进行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长株潭三市年用气量大于600立方米的用户数仅占抽样数的4.07%(其中长沙8583户、株洲4171户、湘潭1006户,分别占抽样户数的6.55%、4.28%和0.92%)。从抽样情况看,本次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气试行阶梯气价,90%以上的居民用户不会增加支出。
特困低保户每月免费多用2立方米
“《通知》将《听证方案》第三条中‘对确因家庭人口多,基本生活(除采暖外)用气量超过规定年购气量的居民用户持户口本’修改为‘对确因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规定年购气量的居民用户(比如家庭人口众多的)可持户口本’。”省物价局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该项修改主要是为了使概念更加清晰、明确,既考虑到了家庭人口因素,也考虑到了家中有老人、病人等特殊情况。对于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的免费用气量由过去的不低于4立方米增加到了不低于6立方米。
价差收入主要用于价差亏损
和《听证方案》相比,《通知》新增了2个条款,包括:
居民用气价格实行阶梯式气价的价差收入,主要用于弥补上游核定居民气量不足需用非居民气量补充所产生的价差亏损,以及供气公司迎峰度冬合同外临时采购的LNG等高价气源的补贴等,价差收入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阶梯式气价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的,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而根据此前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的初步匡算,实行阶梯气价后,三市燃气公司每年预计增加收入1230万元,其中长沙1112万元,株洲100万元,湘潭18万元。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气源采购成本的增加和储备站费用增加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