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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打工 妻子收3万抚养费将儿子“送人”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2012年11月27日07:36【评论0条】字号:T|T

  没过多久,孙欢友再次打电话给妻子,妻子告诉他,儿子被送到了父母家抚养。当时孙欢友并未怀疑,过了一段时间后,孙欢友打电话给父母,却没有找到儿子。孙欢友又打电话给妻子,在孙欢友的质问下,妻子说出了真相:儿子已经“送人”了。

  孙欢友的父亲孙喜宗说,儿媳周女士曾在一天晚上把孙子送到他家,没几天,老两口又把小孩送了回去。

  孙欢友说,妻子告诉他,儿子不是卖给了别人,而是送给别人抚养,对方拿了3万元“抚养费”给她。小孩被抱走那天,周女士还给孩子买了几百元钱的东西。

  “我问她为何要把小孩给别人,她告诉我,我们不可能在一起长久,少一个小孩对我们都好。”孙欢友说。

  11月26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孙欢友的妻子周女士。她表示很后悔,也希望把儿子找回来。周女士说,她觉得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找个条件好的人家抚养小孩,对小孩好,对自己也好,于是她在网上发帖找人领养儿子。

  记者找到了周女士所发的帖子,这个帖子是7月30日发出的,内容为:“儿子五个月,是我一个人坚持生下他,希望条件好、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领养,拐卖(的)走远。”

  这时,有人联系上周女士,双方通过网络进行交流。达成一致后,今年8月份,对方到了新化,抱走了孙欢友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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